乌兰察布市公安局现设政治部、办公室、情报指挥中心、督察审计信访支队、经济犯罪侦查支队、出入境管理支队、治安管理支队、法制支队、交通管理支队、刑事侦查支队等22个内设机构、机场分局等3个派出机构和警务辅助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。主要职责为:(一)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深入贯彻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方略和党中央决策部署,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,统一公安各部门思想和行动,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...查看更多>